汕头市区药店未发现明令禁销13种保健品
 


  记者余韵报道: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3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现在起直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公布撤销一批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被卫生部门撤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包括了广东、湖南、北京等地厂家生产的13种保健食品。它们是:再青春苗条素胶囊、常青春健美素、减肥胶丸、施美康减肥胶囊、比索减肥片、曾氏减肥饼、都瑞口服液、神戈活力胶囊、一通茶聚安康粉、启阳牌补元酒、常驻青牌免疫胶囊,御芝堂减肥胶囊、消胖胶囊。被撤原因是违法添入了违禁物品、夸大了功能宣传等。据了解,国家将建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示制度,各保健食品厂必须在9月底以前改正违反规定、夸大宣传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否则将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记者近日在我市的几家药店进行调查,未发现此次被撤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踪影。据某知名连锁药店负责人称,他们已提前获知此事,早就把这些保健食品撤了柜;也有的是在收到通知后紧急撤柜的。某药店负责人称,保健食品被撤销批准文号,就成了伪劣差产品,再卖就将被视为出售假药,“如此失信于消费者的事,正规药店谁也不敢这样做”。


摘自《 特区晚报 》
20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