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孩子“自伤”有原因
 


  儿童是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危人群,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不成熟的心理行为特点使他们容易受到意外伤害。汕大医学院心理学副教授赖小林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孩子易发生伤害的原因。
赖小林认为,儿童的大脑神经发育不成熟,对事物的反映速度慢,整合信息的速度也慢,动作协调性差,注意集中的范围有限,因为没有经验,又时常产生错误的判断。

  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幼儿时期的儿童还没有产生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完全靠行为来认识世界。有的孩子喜欢用小手指去抠插座的圆孔而被电击,有的孩子点火烧到了自己。

  还有的儿童喜欢做危险动作,有“自伤”的倾向。曾有一位母亲反映,她与好朋友聊天时,儿子便在房间内跳上跳下,要不就去煤气灶玩火,实在令人担忧。这种儿童的心理往往是想引起大人对自己的注意,利用长辈对自己的关心而故意做一些危险动作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根据儿童的这些心理行为特点,赖小林认为,社会应该为孩子提供一个无危险的成长环境。活动场地的建设要符合儿童的特点,高度合适,材料柔软无毒,孩子即便摔倒也不至于受伤。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对儿童的监护。全社会在创造良好条件的同时也要加强儿童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远离并预防伤害,家长和老师们还要与孩子及时沟通和交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防止他们做出一些“自伤”的行为。本报记者赖业玲


摘自《 特区晚报 》
2002-6-10